发布时间:2022-09-13 阅读量:
(2022年9月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张磊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二、任命:
储士宏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姜鹏为县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庭长;
陈习为县人民法院关店人民法庭庭长;
胡文景为县人民法院顾桥人民法庭庭长;
徐同进为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庭长;
岳古静为县人民法院毛集人民法庭庭长。
三、决定免去:
王广学的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王振玉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吴辉的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高华喜的县人民法院关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姜鹏的县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陈习的县人民法院新集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胡文景的县人民法院顾桥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徐同进的县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岳古静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