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6 阅读量:
(2021年12月3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廖欣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二、决定免去:
李萍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三、任命:
王克杨为县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丁怀国、吕东日、张慧、贺侠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