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7 阅读量: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定于2024年8月30日上午8:30,在县会议中心一楼二号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的建议议题是: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草案)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第一批至第三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暨下半年工作安排(草案)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刑事执行监督工作报告;七、对部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八、对部分在凤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述职评议;九、其他事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做好审议准备。届时,请县人民政府一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一位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妇联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按时参加分组会议相关议题的讨论。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桂集镇、凤凰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邀请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二、请县文旅体局、县应急管理局接受评议的人员按时到会述职。请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安排部分在凤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时到会述职。
三、请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妇联分别安排3位同志参加分组会议,回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四、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准备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8月29日上午下班前报送至县人大办公室邮箱fengtaird@163.com,经审核格式后,印制55份并报送至C楼301。(县人大办,电话:8681157)。
五、出、列席会议人员确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
请新闻单位派记者与会报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