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7-26 阅读量:568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定于2024年7月30日上午9:00,在县会议中心一楼二号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的建议议题是:人事事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做好审议准备。届时,请县人民政府一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一位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二、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准备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年7月29日下午上班前报送至县人大办公室邮箱fengtaird@163.com,经审核格式后,印制40份并报送至C楼301。(县人大办公室电话:8681157)。
三、出、列席会议人员确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
请新闻单位派记者与会报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