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大常委会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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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5 阅读量:1247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定于2024627日上午8:00,在县会议中心一楼二号会议室(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会议,会期半天。

会议的建议议题是: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报告及相关同志工作职务的备案报告;六、听取和审议关于规范设置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及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的决定(草案)及相关说明;七审议关于县人民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人事事项;对部分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职评议;对部分在凤淮南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十一、其他事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做好审议准备。届时,请县人民政府一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一位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会议;请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分管负责人列席会议;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按时参加分组会议相关议题的讨论。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朱马店镇岳张集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并分别邀请1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二、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接受评议的人员按时到会述职。请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安排部分在凤淮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时到会述职。

三、请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安排3位同志参加分组会议,回答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

四、请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抓紧准备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4626午下班前报送至县人大办公室邮箱fengtaird@163.com,经审核格式后,印制50份并报送C301。(县人大办秘书科,电话:8681167)。

、出、列席会议人员确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批准。

请新闻单位派记者与会报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624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审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朱马店镇、岳张集镇;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