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4-28 阅读量:
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监察委员会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办公室:
经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拟定于4月30日(星期五)上午8:30在会议中心一楼二号会议室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期半天,具体会议时间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会议的建议议题是: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凤台县2021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二、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三、听取和审议关于《档案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和审议县妇联关于全县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审议部分在凤市人大代表述职报告;六、人事事项。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并就有关议题做好审议的准备。届时,请县人民政府县长或1位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或1位副主任,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各1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同志列席会议;请县财政局、县妇联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作有关报告;请县科技局、经信局、民政局、信访局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并作供职报告;请经济开发区、城关镇、顾桥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二、请县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通知相关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作述职报告;通知部分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并就有关议题提前进行调查研究,做好审议的准备。
三、请有关单位接通知后,抓紧准备有关材料,印制一式60份,连同电子文本于2021年4月29日上午送县政务中心C楼301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681167)。
四、出席、列席人员在会议期间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经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批准。
请新闻单位派记者与会报道。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