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3-31 阅读量:
3月31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国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雁泽分别主持第一次、第二次全体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办主任刘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斌出席会议。副县长汪振乾及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室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凤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的工作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凤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草案)报告的初审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凤台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初审意见。
会议审议了以上报告,并以电子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审议稿)、《凤台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述职评议的工作办法(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凤台县2023年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的决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2年度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苏国宇为履新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