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5 阅读量:
12月25日上午,备受全县人民关注的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县会议中心隆重开幕。来自全县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人大代表肩负着全县人民的信任和重托,齐聚一堂,履行神圣职责,共商凤台发展大计。县委书记熊寿宏出席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李大庆作《政府工作报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国宇主持会议。县委副书记洪涛等县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本次大会应到代表283人,实到264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的执行主席是(以姓氏笔划为序):马万光、王振、王冬元、王瑞永、叶宜声、苏国宇、李勇、李大庆、李微微(女)、陈彦臣、洪涛、徐涛、徐广书(女)、高斌、曹伟、熊寿宏、潘斌。
上午9时,苏国宇宣布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开幕。在热烈的掌声中,李大庆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分三部分:一、2024年工作回顾;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李大庆在报告中指出,即将过去的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难中求成、极为不易的一年。一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支持监督下,锚定“六个迈上新台阶”,深入实施“五大攻坚行动”,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凤台建设迈出新的坚实步伐。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5亿元,同比增长5.2%,创近年来最好成绩。13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市,11项指标增速居全市前三。规上制造业增加值增长53.8%,连续12个月领跑全市,创3年来最高增速和最好位次。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5.9%、服务业增加值增长6.6%,均居全市首位。
李大庆指出,一年来,面对宏观经济深度调整、煤炭产量产值双下降的严峻形势,我们沉着应变、综合施策,奋力托起经济运行的“稳”与“进”;面对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艰巨使命,我们接续奋进、笃行不怠,不断汇聚产业转型的“势”与“能”;面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朴素期待,我们坚守初心、牢记宗旨,持续增进民生福祉的“美”与“乐”。
李大庆强调,2025年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做好明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和外部冲击,稳定预期、激发活力,深入推进“五大攻坚行动”,加快实现“六个迈上新台阶”,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5%、6.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粮食产量、碳排放及生态环境质量等约束性指标完成市下达年度目标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要聚焦扩投资、促消费,在巩固经济运行成效上奋力突破;要聚焦兴产业、强实体,在培育新质生产力上奋力突破;要聚焦抓创新、建平台,在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上奋力突破;要聚焦深改革、激活力,在构建开放发展格局上奋力突破;要聚焦修颜值、塑气质,在提升城市功能品质上奋力突破;要聚焦夯基础、固成效,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力突破;要聚焦强治理、优环境,在绘就绿色生态图景上奋力突破;要聚焦惠民生、护民安,在创造美好幸福生活上奋力突破。
李大庆强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要彰显崇法善治的法治基色,提升干事创业的担当成色,永葆人民至上的初心本色,涵养廉洁自律的清正底色,持续营造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良好政治生态。
李大庆号召与会代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坚定信心、铆足干劲,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美好凤台建设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大会审查了凤台县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凤台县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列席会议的有:县十一届政协委员、县在职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县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武部、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直正科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列为县委、县政府考核的垂直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驻凤消防、武警及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过县人大、县政协主要领导的老干部,县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负责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驻凤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在凤投资重点企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