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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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范设置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加挂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牌子、预算工作委员会加挂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牌子及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06-27 阅读量:

2024627日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在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基础上规范设置法制工作委员会加挂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牌子,在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基础上规范设置预算工作委员会加挂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牌子,将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更名为代表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