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27 阅读量:
(2024年6月27日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张波提出辞去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波辞去凤台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凤台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