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7-01 阅读量:
(2021年6月30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
凤台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王振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