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25 阅读量:
(2025年3月25日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九次主任会议原则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制定凤台县人大常委会2025年监督工作计划公告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报告;
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9.听取和审议县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
10.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关于“终本清仓”工作情况的报告;
1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涉生态环境检察监督工作报告。
二、审查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报告
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凤台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根据财政运行情况,视情安排审查和批准县政府关于2025年县级预算调整方案。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执法检查;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
四、述职评议
对部分常委会任命人员和在凤市人大代表进行述职评议和满意度测评。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精神,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发挥专家优势,用好备案系统,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根据《县政府组成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制度》,县政府部分工作部门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七、完善监督工作制度
修订《凤台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